2025年8月,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福建厦门思明区:知产保护新举措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案例,入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城市在行动”地方政务诚信典型案例——全国各地多措并举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百大案例(之五)。
福建厦门思明区:知产保护新举措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在今年的知识产权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9个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假冒知名品牌名贵中成药案件入选其中。
为完善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牵头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共同在福建省首创“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衔接机制”。自2024年机制建立以来,已联合行政机关将因故意实施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的37个市场主体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实现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闭环”惩治。上述的思明区检察院构筑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屏障也得益于这一创新举措,这一措施不仅突出信用的重要性,并且为优化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数据共享,加强行刑协同保护。机制建立前,市场主体在故意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判处刑罚后,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导致行政监管无法及时跟进,使得违法主体在判决生效后可能继续正常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未能形成监管闭环。思明区检察院搭建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对于故意实施侵权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市场主体,及时更新其违法犯罪信息,通过衔接机制运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现信息的实时互通、清单管理。
二是联合惩戒,形成侵权打击合力。行政调查中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查处手段有限,缺少线索来源,迫切需要构建一个有效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以形成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合力。思明区检察院对故意实施侵权犯罪的市场主体进行刑行反向移送,发出书面建议函,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其申请行政许可、参与招投标活动等,提高对被惩戒主体的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并向社会公示,确保失信惩戒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是定期评估,确保机制运行有效。传统失信惩戒机制缺乏动态管理机制,失信主体即使积极整改、履行义务,也难以通过有效途径修复信用,不利于激励违法行为人主动纠错,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效果。思明区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形成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动态管理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失信主体的纠正行为和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停止失信信息公示,及时回访防止“标签化”,保障其恢复正常经营活动的合法权益。定期对衔接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机制运行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