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建设局关于公布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情况的通报(厦思建〔2023〕113号)
来源:思明区信用办|发布日期: 2023-08-18 17:53字号:
各街道、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管理,按照省住建厅、市建设局等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区域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并在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系统填报自查自纠及公共收益季度公示。自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均按时开展自查自纠和公共收益季度公示,但经区建设局、街道进行多次催促后,厦门吉之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的侨建花园西区等8个项目仍未按时在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系统提交相关内容。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对以上企业及所在小区的项目经理给予批评,并记入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信用记录。
厦门吉之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侨建花园西区项目,曾德泥经理。
厦门特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特运宿舍项目,郑永华经理
厦门华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湖大厦小区A(住宅)项目,何宝福经理
凡生合子(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发花园项目,许评经理
厦门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美湖花园项目,林剑铿经理
厦门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光华大厦项目,吾明经理;光明大厦项目,林春经理
厦门璟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璟湾二十八玺项目,洪文涛经理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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